四川原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多地加大力度推进“一城一企”,城燃规模化发展能否进一步

发布时间:2024-06-14 17:17
作者:第一财经 郭霁莹
导读: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解决特许经营权的历史遗留问题,是“一城一企”加快推进的重要背景和目的。
      今年以来,国内“一城一企”政策加速推进。据深圳市博轶咨询公司总经理杨常新在6月5日举办的第六届重庆油气论坛夏季峰会上统计,在已公开发布的文件中,今年前四个月,已有三地政府部门发布有关推进“一城一企”的政策方案。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三地均就推进“一城一企”提出了明确的实施步骤或时间规划表。山西省晋城市提出,在2024年底前全市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整合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包括方案制定阶段(市级方案出台后3个月内)、整合实施阶段(县级方案出台后至2024年12月底)、总结完善阶段(2025年1-12月);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也提出了摸排、整合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的整合目标,并与河南省封丘县均提出,到2025年6月底,完成全域管道燃气企业整合,基本形成“一城一企,一城(县)一网”的管道燃气经营格局的工作目标。
      “‘一城一企’在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严格定义,简单讲就是一座城市只有一家合法合规经营的管道燃气企业(下称‘城燃企业’),这座城市可以是大的省会城市,也可以是直辖市、县级市。”杨常新在会上如是介绍。
      “一城一企”始于浙江省2020年7月发布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评估管理办法》。彼时,浙江省住建厅作出政策解读,并提出三大目标,其中包括推进燃气企业规模化整合,即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为手段,鼓励燃气企业进行规模化、集中化整合,有条件的地区形成一城一企一网。杨常新称,此一政策大体上仍属于原则性指导意见,是指导行业的标杆,此后很多其他省市的相关政策大都有浙江省的影子。
      加强行业安全管理水平、解决特许经营权的历史遗留问题,是“一城一企”加快推进的重要背景和目的。
      杨常新在会上表示,“以省级单位来看,越是天然气市场小、天然气利用时间较晚的区域,特许经营权的历史遗留问题就越多。”据他了解,某一小县城内,还出现了特许经营权区域重复授予现象,导致当地五六家燃气企业间常产生纠纷。
      “一个区域内燃气企业数量过多,地方管理上也有难度。另外,企业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参差不齐,也难以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一名熟悉北方“煤改气”地区城燃市场的人士告诉记者,一些地方民营企业在缺乏经营燃气经验的情况下,仅靠持有特许经营权就匆匆上马,有的甚至尚未建立气源规划,采用临时供气方式,增加了终端用户用气的不稳定性。“很多这样的公司是为了搞工程赚快钱,然后转手卖出。”
      近年来,全国“煤改气”接近尾声,城燃企业用户燃气工程安装主营业务收入有所下滑。同时,随着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加大,城燃企业老旧管网改造等安全成本开支则在增长。
      城燃企业经营的背后,关乎用气保障和城市安全管理等问题。在近几年国内部分地区燃气管道“带病运行”导致燃气事故频发的情况下,从国家到地方均开始着手推动城燃企业区域化整合。2022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其中提出要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支持燃气等行业兼并重组,确保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务,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不过,推动“一城一企”落地却面临一些难点。杨常新介绍,目前全国燃气公司约有5000家,包括大型央国企以及以外资、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型燃气公司。若让两个独立法人企业完成整合,则会涉及大额投资并购的利益划分。而在有明确时间规划的特许经营权整合项目中,被整合方可能存在挟政策坐地要价的心态,导致买家付出更高成本。
      杨常新建议,推进“一城一企”应注重市场自身调节机制发挥作用,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在审批或手续办理过程中,予以支持和鼓励,避免过度的行政干预。他表示,城燃行业在过去的30年时间里,通过不断地并购重组形成了当前以五大城燃为龙头、众多中小企业为基础的格局。“城燃行业这种大型项目间的股权投资并购,可以说从估值体系到交易模式都非常成熟了。”

延伸:全国首份省级城燃规划!广东:一城一企推动城燃企业整合,加快煤改气、瓶改管!

12月13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官网印发了关于《广东省城镇燃气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内容长达90多页,亮点比较多,挑出最核心的内容:1、要继续大力推动煤改气、油改气、瓶改管和分布式能源,扩大消费;2、要推动城燃企业整合,减少层级,降低中间成本!


一、十三五期间存在的问题


城燃企业集约化程度不高。12 个地级城市城区管道燃气经营市场分割严重,存在多家城燃企业共同经营、企业规模差异明显的现象;5 个县(市)存在2 家及以上管道气企业。67 个县级行政区存在2 家及以上液化石油气企业。同一城区经营企业数量偏多,导致检查维修、安全管理等运营成本提高,难以集中优势力量加大投资建设,在保供稳价、应急抢险、安全管理等方面劣势明显。

 

管道天然气终端价格偏高。据调查2019 年我省城镇管道天然气综合购销差价为0.47-2.01 /立方米(平均0.87 /立方米)。目前我省各地级市主城区天然气居民用户价格(第一档)在3.4-4.2/立方米之间,其中尚未实现门站供气的8 个地级市(汕头、汕尾、揭阳、阳江、茂名、河源、梅州、云浮)平均为4.03 /立方米,其他实现门站供气的13 个地级市平均为3.56 /立方米。据全省195 家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统计数据显示,我省目前工业企业天然气大用户终端气价在1.32-5.46 /立方米之间,平均为2.59 /立方米,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图片 

主要原因一是我省气源以海油供应为主,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占比超过80%,气源价格在全国处于高位。二是我省天然气发展起步晚、起点低,在燃气设施建设上土地、人工成本较高。三是我省是全国唯一停止收取管道燃气初装费,并将市政管网建设费用完全计入配气成本的省份,导致配气价格偏高。四是部分地市供气层级较多,存在层层转输、层层收费现象。


二、拓展天然气消费规模,推动能源转型升级

 

积极拓展天然气利用市场,持续推进“瓶改管”“煤改气”“油改气”工程,探索开展“送气下乡”工程试点,支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实现“多用气”和推动能源消费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城镇用户“瓶改管”工程。

 

一是新建住宅应配套建设管道天然气设施,鼓励用户开通使用天然气;

 

二是已建成管道天然气设施的住宅要争取实现开户点火;

 

三是已建住宅小区、城中村按照“应改尽改、能改都改”的原则,具备敷设管道天然气安全条件的要完成改造和开通工作;

 

四是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在主城区强制推行公福机构、餐饮酒店等商业单位“瓶改管”;五是按照“政府补助、企业让利、个人负担”相结合的方式,鼓励各地出台“瓶改管”政策措施,敦促城燃企业推出“瓶改管”优惠措施,如针对小微商业用户的“一口价”套餐式收费标准、分期付款计划或燃气配套设施租赁模式等。

 

持续推动“煤改气”“油改气”工程。

 

一是持续推动燃煤工业锅炉、炉窑天然气改造工作,督导已完成改造的企业实际使用天然气,在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有序推进天然气管道便捷接入和集中供热,促进节能减排,压减煤炭消费;

 

二是推动燃煤机组、工业企业自备电厂关停及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天然气发电项目建设,尚未开工的缓核缓建煤电项目可调整为燃气发电,支持企业采取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热电联产装置替代原有的燃煤热电联产装置;

 

三是积极推动《广东省内河船舶LNG 动力改造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中拟定的目标,落实各项补贴优惠措施,加快推进省内适改船舶“油改气”;

 

四是研究制定物流通道沿线、物流集散地LNG 加注站建设规划,在推动长途物流、港区、建工、环卫、景区等燃油车辆更新时,购置使用部分LNG 燃料车辆。

 

探索开展“送气下乡”工程。

 

推进城乡燃气基础设施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燃气下乡。各地市按照“因地制宜,宜管则管、宜罐则罐”的方式,选取有条件的乡镇先行开展“送气下乡”工程试点。在人口聚集的镇街优先推广天然气,积极探索乡镇天然气气源供应模式,如管输天然气、CNG 非管输天然气或LNG 罐箱+撬装气化装置等;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安全可靠的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支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在具有冷热电三联供需求的产业物流园区、旅游服务区、商业商务中心、交通枢纽、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推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支持城燃企业积极参与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保障项目的用气需求。

 

三、推动供气层级扁平化,理顺终端用气价格

 

以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通过城镇燃气企业整合、供气层级扁平化等举措,推动地区供气服务一体化,形成更高效、更实惠的供应保障体系,实现降本减负,让企业与用户共享改革红利。

 

推动城燃企业整合。根据市(县)人口规模、工商业用气需求,合理确定城燃企业数量规模。支持城燃企业和实力强、有保供能力或调峰储气能力的大型企业以企业并购、协议转让、联合重组、控股参股等方式推进企业整合,逐步淘汰部分规模小、实力弱、经营管理和供应保障水平低的企业;

 

鼓励城镇燃气集团化经营企业按区域整合下属公司;发挥国有企业的带头作用,积极参与城燃企业规模化、集团化、资本化运作;部分地市开展城燃企业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向省内其他地市推广,推动相关地市、县(市)天然气企业实现“一城一企”。

 

压减供气层级。

 

一是按照“国家管网-城燃企业管网-用户”的供应模式,整合城市供气管网,逐步取消市级高压管网统购统销模式,实现供气层级扁平化,在符合相关规划、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允许有条件的城镇燃气企业和天然气大用户(园区)就近接入主干管网下载气源,支持用户自主选择资源方和供气路径。

 

二是取消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的“背靠背”分输站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省内管道和加价,降低管输费用。

 

三是支持城镇燃气企业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直接接驳西二线、西三线、新粤浙管线、中海油管线等上游分输站。四是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省内天然气直供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01583号)的规定,选择部分达到直供标准的企业用户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城燃企业管道代输机制,探索规范大用户直供申报、审批、建设和管理等事宜。

 

加强终端价格监管。

 

一是严格按照定价成本监审相关规定,各地对城燃企业有效资产、准许成本等进行监审。

 

二是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各地制定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并核定独立配气价格,从严控制企业利润水平,严防城燃企业实际购销差价高于政府核定配气价格的行为,探索按用气量分类制定非居民用气配气价格,切实降低城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

 

三是清理规范城燃企业收费,凡不属于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变换名目再另行收取费用。

 

四是进一步健全气价上下游联动机制,确保将降低管网管输价格和国家降税等措施产生的降价红利及时全额传导到终端用户,有效应对气源价格波动风险,切实降低用气成本。

 

五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燃气市场秩序。六是推动工商业大用户用气结算模式优化,在工商业大用户通过城燃企业代输采购天然气时采用热值计量计价,将气源价格和管道代输费用分开结算,减少结算纠纷。

扫一扫在手机上阅读本文章

版权所有© 四川原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蜀ICP备20020738号-1    技术支持: 竹子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