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中国石油公布17家油气企业2023年首季成绩单时表示,今年以来,长庆油田加快分布式光伏、地热、光热等新能源业务发展,苏里格风光气储氢一体化示范项目和庆阳50万千瓦风光基地项目成功纳入国家能源局大基地项目清单。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通知》指出,到2025年,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主要发展目标包括,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环保优先,加快开发利用地热、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创新能源供需动态匹配核心技术和工作模式,积极推进环境友好、节能减排、多能融合的油气生产体系,努力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
统筹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与风光发电。充分利用陆上油气田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禀赋较好、建设条件优越、具备持续规模化开发条件的优势,着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重点推进大庆、长庆、胜利、塔里木、新疆、华北等油田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支撑油气勘探开发清洁用能,加快实现燃料油气的替代,提高油气采收率,大幅增加油气商品供应量。在油气矿区及周边地区,积极推进油区内风电和光伏发电分布式开发,重点推广应用低风速风电技术,合理利用荒山丘陵、沿海滩涂等资源,积极推进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在新疆、青海、甘肃等油气和太阳能资源丰富的地区,建设油气与太阳能同步开发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充分利用太阳能聚光集热及储热技术,实现油气生产过程的清洁化供热,助力低碳油气开发。
统筹推进海上油气勘探开发与海上风电建设。通过海上风电开发为油气平台提供绿色电力,替代分散式燃气或燃油发电,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碳排放,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考虑到海上油气田开发和后续滚动上产涉及航空、运输、管道建设规划布局,周边区域新能源建设优先由油气开发企业统筹推进实施,逐步实现海上风电与海洋油气产业融合发展。充分依托岸电保障油气产业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在不具备岸电的情况下,推进海上风电为平台孤网直供电,实施绿色电力部分替代;在具备岸电的情况下,以电网作为调峰,推进高比例海上风电为油气平台供电,逐步实现绿色电力全部替代;积极有序开发漂浮式风电,为深远海油气平台输送绿色电力。
提高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项目备案效率。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用于油气勘探开发的风光发电、氢能地热等多能互补、源网荷储、微电网等新能源设施,作为油气开发项目的产能建设配套,整体办理备案手续。
4月4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启动会。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油气商品量和综合能源供给保障能力,研究工作重点和具体落实举措,并推动《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落地。
会议指出,我国能源行业需要同时“开源”“节流”,多措并举提高能源保供能力。一方面,需要发挥化石能源的压舱石作用,加快进军“深海、深层、非常规”领域,持续提升老油气田采收率,保持勘探开发力度强度不减。另一方面,国内油气资源富集区拥有丰富的风光热资源,具有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巨大潜力。面对我国油气上游领域既是能源生产大户,又是能源消费大户的现状,各油气开发企业要与新能源、电力企业携手共进,在增加油气商品供应量的同时,降低油气生产能耗和碳排放,积极探索“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能源供给体系。
2022年12月,中国石油报发布文章称,2022年,中国石油16家油气田企业成立新能源事业部,上游业务持续优化整合,推动油气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全年开工建设47个风光发电项目,新增装机规模达110万千瓦,装机总规模达到140万千瓦。
关于未来在新能源领域发展规划,中国石油集团还表示,将大力推动新能源业务规模化发展,努力构建多能互补新格局,2035年新能源新业务产能与油、气“三分天下”,2050年左右实现零排放、国内新能源生产能力达到2亿吨油当量,再造一个“绿色中国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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