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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亿方!国内首单挂钩JCC!中海油与佛燃等12家下游签订5年管输气长协

发布时间:2022-01-29 16:51
作者:熙时君 天然气行业观察

【熙时前言】根据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的消息,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推动天然气中长期购销合同签订工作的号召,探索天然气保供稳价新模式;1月28日,在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支持协调下,中国海油携手广东省华润燃气、华电、国家电投、佛燃能源、广州燃气、广州协鑫等12家大型城燃和电厂用户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签署5年期中长期LNG资源购销协议。此次签约总量共计1000万吨,200万吨/年,是国内资源供应商与下游客户签署的首个创新长期LNG资源购销合同。

而进一步再看上市公司佛燃的公告,则能够看出更多的细节信息。

佛燃能源公告称与中海油签订5年管道气长协,5年总采购气量29.4亿方,最引人注目的是这应该是国内首次公开报道的管道气长期购销协议直接与日本JCC价格挂钩。

很明显,这是中海油为直接顺导手里签订的LNG长协而采取的新玩法,自从2020年中央定价目录将天然气门站价格删除后,国内天然气市场化价格不断前进,去年在国际价格暴涨的背景下,三大油陆续都推出了管输增量气与国际LNG现货挂钩,如今更是出现与JCC挂钩的新玩法,可以想见未来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际价格绑定联动将愈来愈深。

这一趋势一方面要求下游城燃对于上游尤其是国际天然气市场情况及价格趋势要加深了解,另一方面也必将迫使具备一定规模的城燃企业探索自行签订海外中长协资源,如佛燃在去年年底与美国切尼尔签订的LNG长协。

总体而言,如今的天然气市场化价格,对于下游城燃而言更多的其实是挑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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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关于签署管道天然气交易合同的公告

   一、合同概况

    为拓宽气源采购途径,提前锁定国内上游资源商的资源,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管道天然气电子交易合同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华源能”)与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通过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签署《管道天然气电子交易合同》(以下简称“管道气合同”)。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佛山华源能为签署主体与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签署管道气合同,并适时决策年度采购计划、支付货款等执行管道气合同的具体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上述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手方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是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气电”)的分公司,中海油气电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与中海油气电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1.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

    2019 年至 2021 年 9 月公司与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累计发生交易金额737,492.39 万元。2019 年公司与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 2019 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 31.81%;2020 年公司与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2020 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 48.94%;2021 年 1-9 月公司与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1 年 1-9 月天然气采购金额的 42.80%。   2.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

    2019 年公司与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未发生交易;2020 年至 2021 年 9 月公司与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累计发生交易金额 95,198.84 万元。2020 年公司与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0 年天然气采购金额的 4.99%;2021 年 1-9月公司与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交易金额占公司 2021 年 1-9 月天然气采购金额的9.22%。  

(三)履约能力分析

    自 2009 年以来,公司与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签署多份天然气购销合同,多年来保障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天然气用气需求。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多年来履约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主体:   买方:佛山市华源能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珠海销售分公司

    (二)生效条件:   买卖双方登录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输入交易指令并达成交易即视为买卖双方签署本合同,管道气合同即行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以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记录的买卖双方输入交易指令并达成交易的时间为准。    

(三)合同期:2022 年至 2026 年

    (四)月合同量:4,900 万方/月

    (五)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与日本一揽子进口原油 JAPAN CRUDE COCKTAIL(以下简称“JCC”)价格挂钩。由与 JCC 价格指数挂钩部分、接收站加工费用及管输费用等中间费用组成。  

(六)结算方式:   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币种为人民币,在收到结算通知书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  

(七)主要违约责任:   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因买方违约卖方转售给第三方的价差损失等,不包括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也不包括预期利润损失。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对于另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可获得本合同规定的补救外,亦有权获得法律允许的任何救济。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管道气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管道气合同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三)本次管道气合同的合同价格挂钩 JCC 指数,有利于分散公司在自主采购中的风险。  

五、董事会对合同必要性、公司和交易对方的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本次管道气合同为公司资源池引入多元化气源,有助于保障公司未来气源供应稳定,开拓下游市场,促进城市燃气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作为买方属于颇具实力的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经营稳健,具备管道气合同履约能力。中海油广东销售公司、中海油珠海销售公司作为卖方,近年来在与公司的合作中保持良好的供货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买卖双方均具备足够的履约能力。  

六、风险提示

    (一)管道气合同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二)管道气合同价格公式与 JCC 指数挂钩,当市场发生异动时,将导致JCC 指数波动,从而影响采购价格。    

(三)管道气合同项下价格公式涉及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可能受国际环境、经济环境的重大变化及全球货币政策调整影响。  、

 (四)管道气合同项下向公司交付的天然气来源为卖方和其上游供应商签署天然气购销合同而获得的天然气,可能会受上游供应商原因而影响向公司交付天然气。  

(五)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期较长,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经营管理层及业务核心团队将持续关注环境与形势变化,有效控制因外部因素导致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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