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午12时10分,重庆市武隆区凤山街道办事处食堂发生垮塌,疑似食堂燃气泄漏燃爆。截至7日23时05分搜救出26人,其中死亡16人,其余人员正在全力救治。
1月8日上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紧急通知,部署各地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树牢底线思维,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燃气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扎实推进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贯彻全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完善细化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措施,确保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各地要抓紧开展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前期工作,及早谋划适应改造需要的工作机制、制度框架、政策体系,为确保“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务打好基础。各地要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加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力度,结合湖北十堰、辽宁沈阳、重庆武隆等典型事故教训剖析,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普及安全用气知识,提升公众安全用气意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2021年全国发生了7起较大燃气事故,比2020年、2019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特别是近期辽宁、河北等地连续发生燃气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9月10日,辽宁大连一居民楼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炸;10月18日,河北邯郸燃气管道维修人员在处置天然气泄漏时窒息死亡;10月21日,辽宁沈阳一饭店发生天然气泄漏爆燃;10月24日,辽宁大连一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这些事故造成多人死伤。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都造成了巨大损失。
燃气事故频发,燃气安全形势严峻复杂,重庆武隆的坍塌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用气的警钟。现今,燃气的使用在方便群众日常生活、提高百姓生活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燃气安全问题也让人忧心。寒冬时节是燃气使用高峰期,更是燃气爆炸事故多发易发期,有关各方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一次次悲惨事故,让我们必须反思:对民众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工作是否到位?一些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是否及时跟上?有关企业在燃气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更新改造方面是否存在短板?有关部门在落实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方面是否存在不作为?针对漠视燃气安全的企业和个人的法律震慑效应是否存在缺位?燃气爆炸事故发生后,救援行动是否还存在改进空间?造成这般惨痛的教训,追问、深究很有必要。
接二连三的惨痛教训不应随着时间流逝而被淡忘,一次次血的教训换来的也不应是短期的严管和警示。只有警钟长鸣,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方能让悲剧不再重演。
专家
一些燃气企业安全管理没跟上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有关专家介绍,这些事故集中暴露出燃气安全领域四方面的风险和问题:
——燃气快速发展与安全不同步的问题突出,管道燃气管线违章占压、违规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大量存在,液化石油气企业违法充装、无证经营等行为突出;
——部分燃气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突出,一些燃气企业在全国快速扩张、“跑马圈地”,但安全管理没有同步跟上,安全技术装备配备不足,对控股或参股公司安全生产问题失察失管;
——科技信息化手段滞后的问题突出,燃气自闭阀、燃气泄漏报警器等使用不多,很多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与未安装信息化燃气报警装置或出现故障,无法提前感知重大风险等有关;
——安全监管任务与人员执法专业水平不匹配的问题突出,燃气安全监管存在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地方过度依赖燃气经营企业自我管理,而疏于检查执法、放松警惕,执法“宽松软”。
举措
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国务院安委办日前要求,各地安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近期事故教训,采取有针对性的有力措施。
国务院安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一是要聚焦突出问题,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违规转包、违法分包,从业人员无证上岗、违规违章作业,燃气管网外部野蛮施工等问题。
二是要聚焦重点场所,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检查是否存在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
三是要聚焦关键环节,强化液化气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整治,深入排查位于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非法储存充装点,坚决治理违法运输、违规配送等问题。
四是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对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隐患,定期通报典型执法案例和曝光事故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五是要严格落实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督促使用燃气的各类餐饮企业,特别是位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企业食堂等重点场所的餐饮企业,尽快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正常使用,及时发现和处置燃气泄漏,严防群死群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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